ALLWAF 软件许可协议

版本:2026-11-07。纯文本版在 release/EULA.txt,两份要一起改。

欢迎使用 ALLWAF。本协议是您(下称「客户」)与江苏白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我方」)之间就 ALLWAF 软件订立的协议。

您在安装、激活或使用本软件之前,请先读完本协议,尤其是第 12、13 条的免责和责任限制。您确认接受本协议,或者实际安装、使用本软件,即表示您同意受本协议约束;不同意的,请不要安装和使用。您与我方另有书面合同的,以书面合同为准,合同未约定的事项适用本协议。

1. 名词解释

  • 本软件:我方交付的 ALLWAF 软件及其更新,包括主控(控制面)、节点程序(agent)、控制台、安装脚本和随附文档。
  • 授权文件:我方签发、带数字签名的授权文档,载明授权号、客户名称、有效期、宽限天数、可用主控机器数、可用节点数、更新通道、功能范围和可用版本上限。
  • 授权站:我方运营的授权与发布包分发服务,目前地址是 dl.allwaf.com。
  • 客户的最终用户:客户用本软件向其提供服务的人。

2. 许可内容

在客户遵守本协议并按约付费的前提下,我方授予客户一项非独占、不可转让、不可再许可的许可:在授权文件载明的范围和期限内,在客户自己控制的服务器上安装、运行本软件,用于运营客户自己的业务,包括向客户的最终用户提供 CDN 加速和安全防护服务。

客户可以使用本软件的品牌设置功能,把控制台上展示给最终用户的名称、链接和备案信息换成客户自己的。这不改变本软件的权属。

本协议只许可使用,不转让本软件的任何所有权。

3. 授权范围

授权范围以授权文件和双方合同为准。软件是否在技术上强制执行某一项限制,不改变客户遵守这项限制的义务。超过授权文件载明的节点数后,本软件拒绝新增或启用节点,已有节点不受影响。

没有授权文件时运行本软件,只限于评估用途。评估期自主控首次运行起 30 天,期内功能不受限制;评估期结束后管理功能转为只读,新增站点、新增节点和软件更新会被拒绝,已配置站点的转发不中断。放入有效的授权文件后恢复。

4. 客户不得做的事

除法律明确允许且不能以合同排除的情形外,客户不得:

  1. 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编译或反汇编,或试图取得其源代码;
  2. 绕过、破解、修改授权校验、数字签名校验或更新校验,伪造或篡改授权文件;
  3. 把本软件本身出售、出租、出借、分发或再许可给第三方(客户用本软件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不在此限);
  4. 把授权文件、授权号交给第三方使用,或超出授权范围使用;
  5. 删除或改动本软件中的版权声明和第三方组件声明;
  6. 用本软件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或为他人的违法活动提供便利。

5. 第三方组件

本软件包含开源第三方组件,这些组件按各自的许可证授权,清单和许可证文本见随软件提供的 THIRD_PARTY_NOTICES 文件。相应许可证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就该组件而言以其许可证为准。

6. 授权校验与数据

本软件部署在客户自己的服务器上,客户的业务数据留在客户的机器上,不会发给我方。 这包括客户的站点与域名配置、证书与私钥、访问日志、访客 IP、最终用户的账号与实名信息、订单与支付记录、备份和诊断信息。

为校验授权和提供更新,本软件会连接授权站:主控约每 6 小时检查一次更新,约每小时获取一次产品公告,约每天刷新一次授权文件,安装和下载安装包时也会连接。这些请求带有授权号、授权签名和装机 ID。装机 ID 是安装或主控首次启动时随机生成的,不取自任何硬件信息。授权站会留下这些请求的记录,包括来源 IP、时间和所请求的文件。详见我方《隐私政策》。

连不上授权站时,本软件照常运行、转发不受影响,只是收不到更新、公告和续期后的授权文件。

7. 更新与技术支持

授权有效期内,客户可以获取授权文件所载通道和版本范围内的更新。更新包带我方数字签名,由客户自行决定何时安装。

技术支持的内容、时限和渠道以双方合同为准。合同没有约定的,我方在工作日 9:00 至 18:00(北京时间)通过我方公布的渠道提供本软件安装、升级和故障排查方面的支持:影响转发的严重故障在 4 个工作小时内首次答复,其他问题在 2 个工作日内首次答复。时限是首次答复的时间,不是解决问题的时间。支持不包括替客户运维服务器和业务,免费试用和评估期间的支持不承诺时限。

8. 费用

授权费用、付款方式和发票以双方合同或订单为准。合同或订单没有约定的,授权费用按授权期一次性预付,我方收款后签发或续期授权,并在收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授权签发后费用不退,因我方原因导致客户无法按本协议使用本软件的除外。

9. 到期与终止

授权到期后进入授权文件载明的宽限期。宽限期结束后,管理功能转为只读,新增站点、新增节点和软件更新会被拒绝,授权站也不再提供更新和安装包,但已安装的机器仍可取得可用范围内的安全修复版本;已配置站点的转发不因授权到期而中断。续期后恢复。

曾经使用过授权的安装,授权文件丢失或无法通过校验的,按到期处理,放回有效的授权文件后恢复。

客户严重违反本协议(包括第 4 条),且在我方通知后 30 日内未纠正的,我方可以吊销授权、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终止或授权到期不再续期后,客户应当停止使用本软件并删除其副本,法律要求保留的除外。第 4、6、10、11、12、13、14 条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10. 客户的责任

客户是其业务和数据的责任主体。我方不接触这些数据,也无法替客户履行下列义务:

  1. 取得开展业务所需的资质和手续,包括依法需要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ICP 备案和公安备案;
  2. 依法核验最终用户身份、处理最终用户的个人信息、留存网络日志、处理违法信息;
  3. 向最终用户提供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并在本软件的品牌设置中配置;
  4. 保管好授权文件、管理员账号和服务器,定期备份数据。本软件的备份默认保存在客户自己的机器上,异地保存由客户自行安排。

11. 知识产权

本软件及其文档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我方或相应权利人所有。客户向我方提出的改进建议,我方可以自由使用。

12. 保证与免责

我方保证有权授予本协议下的许可。除此之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软件按现状提供,我方不保证本软件没有缺陷、不中断,也不保证其满足客户的特定用途。客户对本软件的配置、运行结果和其上的业务自行负责。

13. 责任限制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方不对间接损失、利润损失、业务中断或数据丢失负责;我方因本协议承担的全部责任累计不超过客户就本软件在损失发生前 12 个月内实际支付的费用。 法律规定不得免除或限制的责任不在此限。

14.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我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5. 其他

我方可以修改本协议,修改后的版本随新版本软件或在官网发布,对此后的安装和更新生效。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

如有疑问,请联系我方:

  • 公司全称:江苏白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泰国际社区71-3
  • 联系方式:电话 400-8876675,邮箱 baiyuansat@163.com